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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天呐,我成了大肚子的龙妈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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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个礼崩乐坏的时代......

“我宣誓:此后余生将放弃封地权,不娶妻,不生子,只对吾之君王效忠,即便年老,身体残废或精神崩溃......终止一生,至死不渝。”

骑士单膝跪地,双肩垂系着纯白披风,上了瓷釉的白鳞甲雕工繁复却花纹朴素,纯洁的活如一片覆盖初雪的白色大地。

征服者伊耿将‘黑火’(ps)放在骑士肩头,脸上露出满意和轻松的微笑,“我接受你的宣誓,从此时此刻开始,你们七人将是我终生的伙伴。”

(ps:黑火,瓦雷利亚钢锻造的双手剑,为坦格利安家族的族剑)

君主与骑士均完成自己的誓言。

第一代御林铁卫,两人为保护国王战死,其余也光荣地为君王服务到寿终正寝。

时光荏苒,近300年过去,一代代御林铁卫披上代表荣耀的白袍,他们中既出现过龙骑士伊蒙和高个邓肯那样的传奇人物,也有类似情人与私生子众多的“好色之徒”卢卡默那样的败类,甚至有铁卫给自己宣誓效忠的国王戴绿帽子......

他们的事迹,无论好坏,都被一一记录在白骑士之书——《白典》。当《白典》翻到詹姆·兰尼斯特那一页,白骑士往日的荣耀与耻辱在这一刻皆戛然而止。

16岁的少年白骑士嘴角呷着莫名微笑,不顾国王的挣扎哭嚎,揪住他的满头银丝,用黄金大剑割开青筋凸起的脖颈......炽热的‘真龙’之血如毒蛇流淌在铁王座之下,白骑士的历史自此终结——名存实亡。

这一次,神圣誓言打破而没受到任何惩罚,而有了这个先例,潘多拉魔盒悄无声息地向维斯特洛君臣打开,无数往日被视为绝对规准的传统,在疯狂的权利游戏中,似乎变得不值一文。

封臣对主君的忠诚,君主对臣民的责任与义务,古老的宾客权利,神圣盟约......

幸好,在远离日落大陆(维斯特洛)的多斯拉克海,古老的规则依旧被奉为神圣...呃,至少守寡的卡丽熙不用死,可以去马王城当宅女。

“天呐,我一个黄花大闺女咋就成了个怀胎十月的孕妇,大肚子的龙妈?”

26岁的外科医学院毕业生,一觉醒来,穿越成14岁的怀孕少女,丹妮莉丝·坦格利安。

无论之前什么身份、什么名字,在此时都没多大意义了。

她成了《冰与火之歌》中的......安达尔人、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、七国女王、全境守护、大草海上的卡丽熙、镣铐/锁链破除者、弥林女王、龙石岛公主、不焚者、龙之母、弥莎、银发女王......

好吧,此时的她最多有“暴风降生”与卓戈马王的卡丽熙,两个称号。

“龙妈”还早,目前最要命的是,怎么在卓戈卡奥挂掉之后活下来?

卓戈已经病入骨髓,还中了黑巫术,别说菜鸟外科医生,扁鹊来了都没用。

换了芯子的丹妮莉丝摸摸自己沉甸甸的大肚皮,摒弃心中杂念,开始关注新世界的环境。

金色的太阳熔炉一般灼烤着大地,眼前是一片参差不齐、规划不整的田地,有秸秆半青半黄、粗长穗子开始灌浆的黑麦,有低矮倒伏的大豆,间或还有栽种蔬菜瓜果的菜地。

银色鬃毛的小母马一路走过,时不时听到豆荚被踩裂开的哔啵脆响。

丹妮偏偏脑袋,躲开晃眼的日头,小声嘀咕,“真是造孽,都到丰收的时候了,偏偏遇见这群多斯拉克人。”

卓戈卡奥的卡拉萨,有近五万咆哮武士,整个队伍加起来超过十万众。

(ps:卡奥:游牧民族多斯拉克人首领的称号,类似蒙古人的“汗”或突厥人的“可汗”。

卡拉萨:多斯拉克语中一个一起行动的族群代称,每个卡拉萨都有一位卡奥。

卡丽熙:多斯拉克语中对卡奥配偶的称呼,也是丹妮莉丝此时的身份。)

多斯拉克人是标准的马背上的民族,每位族人至少有一匹骏马,十万众族人代表着:有超过十万匹的马群从这片土地踏过。

“隆隆”的低闷马蹄声,似在大声宣告:今年这片拉札人的土地将完全绝收。

事实上,被轻蔑称作‘羊人’的拉札人压根没考虑到自家的收成问题。在草原上最强马王的卡拉萨的跟前,他们的心神早已被生死之惧牢牢攥住。

侧过头,丹妮不知第几次看到一座破败残旧的农家庭院,居民在灰泥砌成的院墙上不安地看着他们,与多斯拉克人一样的杏仁眼瞳里,闪烁着大大的恐惧与...隐藏深深的仇恨。

位于多斯拉克草原之海的南部,拉札尔河的南岸,居住一个孱弱的小民族。

他们与丹妮如今的族人有一定相似度,古铜色肌肤,杏仁形状的眼睛,只是相对高壮野蛮的多斯拉克人,以农耕为主的拉札人身材矮小,面部扁平,性情更温和...更懦弱。

“踏踏踏......”

一阵马蹄声从身后传来,丹妮将随风摆动的银色长发撩到耳边,就见七八个骑士从后方队伍中越众而出。

马人骑士好似华夏女真战士,梳着粗长黝黑的发辫。不过多斯拉克人额前没留月亮门,发辫还缀着一串代表胜利的铃铛,随着马匹跃动发出叮当脆响。

快速翻阅记忆,丹妮认出他们的身份,卓戈卡奥的血卫盟,科霍罗、哈戈、柯索。剩下的几个应该是卓戈麾下寇,贾科寇,波诺寇......

(血盟卫:既是卡奥的亲卫,又是他的伙伴与兄弟,吾血之血。除了卡奥的马,可以分享他的一切,包括老婆....呃,在多斯拉克,老婆连马都不如...庆幸的是,卓戈没有共享老婆的想法,丹妮莉丝逃过一劫

寇:卡斯之首。

一个庞大的游牧族群称作‘卡拉萨’,而一个卡拉萨往往由很多小族群构成,小的族群称作‘卡斯’,卡斯的首领作为卡奥的副手,被称作‘寇’。)

他们视若无睹地越过丹妮,来到前方卓戈身边,贾科寇指着一座土石庄园,首先出声问道:“卡奥,周围有一片羊人集聚的部落,我们是不是该上去把它们打下来?”

他们是来找卓戈参加‘狩猎’的。

多斯拉克人是游牧民族,没有工业、手工业、制造业,所需一切都是掠夺而来,无数代人的演化中,诞生出最野蛮强横的掠夺基因。

卓戈脑袋昏昏沉沉,意识几乎陷入混沌,此时抬起头,艰难认出眼前之人身份,干裂的嘴巴开阖,声音低不可闻,“可以,我......”

丹妮心里发苦,按照剧情,这个便宜老公快不行了,自己刚穿越过来就要当寡妇了。

她倒不是留恋这个刚见面的便宜丈夫,问题在于,马人的制度太操蛋。

胖马丁百分百参考过天朝的游牧民族,其笔下的多斯拉克人,几乎是清朝人与蒙古人的融合。

可丹妮宁愿自己穿越到‘我大清’。

在清朝,如果皇帝如卓戈这般处于死亡边缘,她高兴都来不及,下一步成为孝庄还是慈禧,都随她的心愿与手腕。

可惜,多斯拉克人不兴这个,在这个民族,没有王后、太后这个概念,垂帘听政更是想都别想。

“卡奥生病了你们看不到吗?”

丹妮轻拍马腹,紧走几步,无视血盟卫与卡斯寇的冷酷眼神,叫道:“周围都是些小村寨,没什么油水,没有攻打的价值....至少,用不着卡奥亲自出手。”

身材高大的哈戈,残忍地看着丹妮,“卡丽熙,这里没你说话的份——”

“啪!”

丹妮抬手就是一鞭子,鞭梢划破空气,带起一道清脆响亮的声音,但她身体臃肿,动作太慢,哈戈在马背上身子后仰,轻松躲了过去。

“你敢打我?”

“噌”的一声,哈戈抽出腰间亚拉克弯刀,双眼赤红盯着丹妮。

丹妮只冷笑,毫无丝毫怯色地与他对视,用继承自前身的多斯拉克语说道:“我是卓戈卡奥的卡丽熙,来自高贵的王族坦格利安,你敢对我拔刀?”

她并非傻大胆,通过短暂阅读前身记忆,丹妮发现多斯拉克人吃硬不吃软,你越强硬狠辣,对方反而越会将你当‘人’。

嗯,懦弱的人,弱小的民族,在马人眼中都算不得人。

比如丹妮莉丝的哥哥,韦赛里斯,比如,被肆意掠夺的拉札人,被称作‘羊人’。

当然,手段强硬并非鲁莽,作为卓戈的血盟卫,哈戈无论如何也不会当着卓戈的面,伤害怀有卓戈孩子的卡丽熙。

而且,丹妮并非孤家寡人。

这不,几句话的功夫,她的护卫就御马赶来。

大熊乔拉莫尔蒙灵巧驾驭马匹,几个颠步来到丹妮身前,抽剑严肃扫视哈戈等人。

丹妮身后,她的卡斯众也一个个弯弓搭箭,面无表情指向哈戈。

卓戈拥有整个卡拉萨,一个卡拉萨由众多卡斯部落组成。很幸运,卡丽熙也有独属于自己的卡斯,丹妮即是卡丽熙,也算一名寇。

好吧,她的卡斯太小,只有一两百人,主要是护卫她的安全以及服侍她的日常起居。

头发斑白,面上错综复杂满是狰狞刀疤的科霍罗冷冷瞥了眼丹妮莉丝,道:“都将武器收起来,哈戈,你代表吾血之血出战。记住,一定要收割到最多的头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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